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同一公证文书是不可以办理多项事务的。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应遵循一事一证原则,不同的公证事项应分别出具公证文书,不得随意合并。
1、香港公司在内地成立外资(独资或合资)。 2、香港公司股权质押。 3、银行融资使用。 4、香港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境外企业。 5、香港公司在国内成立外商投资公司。
1、公证的份数:根据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当地政府的需要,与相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的文书,需要体现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证的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
1、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2、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①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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