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税 法人税以法人获得的所得为征税对象、是指法人承担纳税义务的税。 纳税人分为国内公司和外国公司。总部、总公司或实际管理机构在韩国境内的为本国法人,应就其全...
法人税以法人获得的所得为征税对象、是指法人承担纳税义务的税。
纳税人分为国内公司和外国公司。总部、总公司或实际管理机构在韩国境内的为本国法人,应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缴纳法人税;总部或总公司在境外的外国公司,仅就其来源于韩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法人税。
每事业年度归属于法人的所得征收"事业年度所得的法人税"、转让位于特定地区的土地和建筑物、住宅和附属土地、或转让非事业用土地时、追加征收"针对土地等转让所得追加征收的法人税"、韩国国内法人解散时、征收"针对清算所得征收的法人税"。税率范围10%-20%。
注:“国内收入”仅限于韩国法律规定的韩国境内来源的收入。
增值税( Value added tax、VAT)是在商品(财物)的交易和服务(劳务)的提供过程中针对附加附值(利润)征收的税。韩国采取针对各交易阶段创造的附加价值征税的多阶段征税方式、适用10%的税率。经营者缴纳的增值税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
增值税以6个月为征税期间进行申报、缴纳、在各征税期间又以3个月为单位设置预申报期。
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多个环节中新增价值或利润征收的税种。一般纳税人(指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韩元者)纳税额计算方法为:(出项金额-入项金额)*10%;简易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足8000万韩元者)纳税额计算方法为:(卖出金额*不同行业增值率*10%)-扣减
税额,其中扣减税额为《税金计算书》中登载的买入税额*不同行业增值率。
对特定物品和进入特定场所及在特定场所娱乐的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此外,还应缴纳相当于个人消费税30%的教育税
包括综合所得税、退休所得和转让所得。
1.劳动所得税
劳动所得税是指对劳动者提供劳务、收取劳动报酬征税。公司要代扣代缴劳动所得税。
(1)申报期限
应于薪酬支付日所属之月的下一个月10日之前申报,于次年2月进行年末结算,最终确定劳动者全年应缴纳的劳动所得税,并结算扣缴税额。
(2)征税对象所得
劳动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全部劳动收入,收入名称和形式不限,包括金钱、物品、股票等。
(3)税率
劳动所得税税率如下表。但是,劳动者个人除了劳动收入外,如有利息收入、分红收入、经营收入、年金收入等其他收入,且收入符合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所得税缴纳条件时,应缴纳综合所得税。
2.退休(职)所得
退休(职)所得是指在相应年度发生的下表列举的所得。针对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生的退休(职)所得、将金额视为算定税额、根据退休(职)时间、适用率不同、因此请务必确认各年度适用率。
3.转让所得税
转让所得税是通过资产的出售、交换、对法人的实物出资等,对其资产实质上进行有偿转让(以下简称“转让”)时征收的。
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在相应年度因转让一定的财产而获得的所得。税法中的转让是指不论财产是否登记或注册、通过出售、交换、针对法人的实物出资等导致该资产事实上的有偿转移。土地和建筑物、房地产相关权利、其他资产、普通股票(股票上市法人等小股东股票的场内转让除外)属于转让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其中、针对因1户1住宅(高价住宅除外)等的转让而发生的所得、因破产宣告引起的处置而发生的所得、因农地的交换和分合而发生的所得不征收转让所得税。转让所得税税率根据转让资产的种类、转让人是居住者还是非居住者等确定。外国投资者转让在韩国注册的法人的股份时,也应根据外国投资者是否为大股东,转让的股份所在公司是否为中小企业,股份持有期限是否满1年等情况,适用不同的税率(10~30%)。
对于股权转让,根据《证券交易税法》征收证券交易税。
(1)征税标准及纳税义务人
证券交易税纳税人为股权转让人,征税对象为股票等转让价额。
(2)申报期限
转让方是非居住者(在韩国无营业场所)的,或外国法人未通过金融、投资机构转让股权的(简称,外国法人的股权等转让),受让方应从转让方代收证券交易税,于转让日所属的半年末日起2个月内申报。
(3)税率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证券交易税税率为0.43%,2023年起税率为0.35%。另外,通过证券市场交易的股票等证券,各个证券交易市场适用不同的更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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