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匈牙利的税收体系与欧盟有关法规相互协调,税收管辖权主要采取属 人原则,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 中央,主管部门为...
匈牙利的税收体系与欧盟有关法规相互协调,税收管辖权主要采取属 人原则,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 中央,主管部门为匈牙利国家税务与海关总局。
匈牙利的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
1.企业所得税
征税范围:
在匈牙利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未在匈牙利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匈牙利的企业,就企业所得税而言被视作匈牙利的居民纳税人,也应当就其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
匈牙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9%。非居民企业的常设机构适用同样的税率。
2.个人所得税
征税范围:
税收居民应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该笔款项是否汇入匈牙利。
税率:
标准税率(15%)
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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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匈牙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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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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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匈牙利的受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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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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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其他国家(非匈牙利)的受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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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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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匈牙利的投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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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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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其他国家(非匈牙利)的投资所得是 |
是 |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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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匈牙利的不动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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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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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其他国家(非匈牙利)的不动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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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但需要申报)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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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27%; 低税率为5%和18%。
税收优惠:
上一年度营业额不超过800万匈牙利福林,则可以申请增值税免税。
4.其他税费
地方营业税、创新费、赠与税、财产转让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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